12月7日,中共湖北省委印发《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 》,湖北省电力装备有限公司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公司继2007-2008年度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2009-2010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2011-2012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后的又一项精神文明创建殊荣。
按照《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的要求,公司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文明创建等测评项目进行了逐条自查,最终顺利通过复查验收。
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文明创建为主线,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聚合力,为企业高质量夯实思想基础,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湖北装备将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作为新的起点,把文明创建工作更深层次地融入每一项生产经营工作中,努力把全公司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